(通师)科函字[2021]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本次组织推荐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全省限额共计130项,其中高等教育为94项,基础教育为36项,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二、申报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在2021年4月17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
纸制申报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一式10份,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著作类成果无需复印内文)各1份。参评成果原件不再返回。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评审书。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评审书以"通化师范学院+姓名+全国六届评奖"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thsykyc@163.com中。
联系电话:3209527,联系人:王娜。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2].pdf
附件2吉林省“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名额分配一览表.pdf
科研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