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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条件

2021-06-15

党员条件是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也是党员思想和行动的基本准则,党章中关于党员的要求以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都属于党员条件的范畴。

1.党员的起码条件

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的党员的起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年龄和成份条件。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根据这个条件,一方面要求党员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因为,一般来说,一个人只有到了18岁,才能逐步形成自己的世界观,才能具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从而能够决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并能自觉地为之去奋斗。另一方面要求党员的成份必须是中国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公民不受职业、性别、出身、财产等条件的限制。凡是信仰共产主义,努力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先进分子均可申请入党。

第二,思想政治条件。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党的纲领是党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它反映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路线以及当前的奋斗目标。党的章程是为实现党的纲领所制定的党规党法。

第三,组织纪律条件。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这是工人阶级政党经过斗争确定的一条重要建党原则,是工人阶级政党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的战斗力产生的源泉。没有这条原则,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就不能担当起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任。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生活在组织的整体中。

2.党员的根本条件

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党员的根本条件,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土,而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根本体现就在于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这是共产党员区别一般群众的根本标志,它揭示了共产党员的本质特征。共产主义觉悟是指对工人阶级的阶级地位、根本利益、历史使命的正确认识和为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的献身精神。具体地说,首先,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其次,要把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第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先进性的根本体现,是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的天职。只要党的使命没有完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丝毫不能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共产党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为人民利益不惜牺牲个人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

第三,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先锋战士,来自于人民群众,无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永远是劳动人民的一分子。因此,就社会地位而言,共产党员同人民群众永远是平等的,同每一个劳动人民一样,只能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获取个人利益,决不允许利用手中权力或借党员的名义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

3.党员的具体条件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党员的具体条件面的内容。

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

第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增强党性观念,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统一思想。这是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再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既“红”又“专”。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认识上,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把改革开放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在行动上,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在各行各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成为群众的带头人。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员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正确处理党的利益、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要始终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把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都奉献给党和人民的事业。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维护。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都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因此,共产党员必须努力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努力成为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模范,为党的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尤其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共产党员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共产党员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要勇于承认;对于他人的缺点,要满腔热忱地给予帮助;对于好人好事,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对于坏人坏事,特别是消极腐败现象,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和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是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和神圣职责,也是共产党员本质特征的体现,共产主义道德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献出自己的—切。

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是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党员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任何党员也无理由放弃。放弃这项权利,就不能深刻领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是党员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应积极争取,放弃这项权利,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正确的政策来源于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智慧,因而,党员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有利于实现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也有利于加深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理解:在讨论中,一方面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另—方面党员也要敢讲真话,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利。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党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尤其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亟待解决的问题很多,更需要广大党员献计献策,从而使党的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起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现。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党员在党内是平等的,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贡献大小,在党规党法面前部应受到同样的制约。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时要注意两点:一是检举揭发要有依据;二是按组织原则办事。否则,不但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还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影响安定团结这个大局。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任何一名正式党员都有对党内讨论的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党内民主原则的重要体现。高素质的干部、好的领导班子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保证,因此,党员必须正确行使选举权,要从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使选举结果真正体现多数党员的意志。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处分和鉴定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这就要允许党员本人进行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以便于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党内民主原则要求党内按多数人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统一。因此,党的决议一经作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如果党员对党酌决定持有异议,可以保留,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各级党组织要尊重党员的这一权利,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对正确的意见要及时吸纳改正,对不正确的意见要耐心说服,正确引导。作为党员,要正确运用这—权利,当自己的意见没有被组织采纳时,要坚决按党的要求去做。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员如果认为党内某一问题应当解决,本人受到党内不合理的处分或因揭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认真负责地给以答复。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正确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拖拉敷衍的官僚主义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决心。

共产党员条件中的上述三方面内容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缺一不可,每一名党员都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员条件的内涵,分层次地、有针对性地按照党员条件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锻炼,使自己成为—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党员条件的内容和要求还要不断提高,因此,做合格党员的含义既是确定的,又是无止境的,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座右铭是:生命不息,修养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