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 ||||
项目类别 | 成果形式 | 数量、级别要求 | 成果标注 | |
吉林省社科基金 | 著 作 | 15万字以上 | 批准出版排版时必须在书稿目录前另加单独一页,用显著字体字号书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XXXX年承担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XXXXXX”等相关内容,两者缺一不可。 | |
系列论文 | 5篇论文(2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总量中的2篇及以上,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 | 公开发表时必须在该文下注“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XX”字样。 | ||
研究报告 | 3万字以上,内容提要3000字左右。 | 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 ||
吉林省教科规划 | 重点 | 论文或著作 | 2篇省级以上论文,且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8000-10000 字结题研究报告。 | 专著或论文发表须独家注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 结题材料中必含8000-10000 字结题研究报告 |
一般 专项 | 论文或著作 | 2篇省级以上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出版学术专著 1 部; 8000-10000 字结题研究报告。 | ||
吉林省教育厅 | 论文、研究报告 | 2篇以上论文,其中一篇需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或被 SCI、EI、SSCI、CSSCI、ISTP 等检索收录(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1 万字以上)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2-3 万字左右) |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吉林省教育厅 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 | |
校级项目 | 论 文 | 1篇以上省级论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 论文公开发表时必须在该文下注“本文系通化师范学院基金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XXXXX”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