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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标准

2021-11-03

通化师范学院教师训学时认定标准

 

根据教育部教师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和《通化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力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为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现制定《通化师范学院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标准》。

一、培训学时的要求

1.全体专任教师每学年完成不低于72学时的培训学习,参加校级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

2.55周岁以下专任教师每学年参加行业企业实践不少于10天。

二、培训学时计算方法

  1.参加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按天计算学时,每天计8学时。

2.参加校级或院级教师培训包括讲座、工作坊、教学沙龙研讨会等活动,根据活动时间2-4学时

3.参加网络课程培训的教师,每人每年最多选修2门,最高计50学时。网络课程培训要求教师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获得得结课证书。

4.参与各类教学竞赛。参加专业初赛折算 3个培训学时,参加院级复赛折算 6个培训学时,参加校级决赛折算 15个培训学时;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含赛前研讨培训)折算30个培训学时。

5.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超过8天,计64学时,不8天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计8学时。

6.参加学术会议和技能培训,以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日程为准,半天计4培训学时,每人每年最高计64培训学时。

7.教师参加国内外全脱产进修3个月或半脱产进修6个月及以上,可计36个培训学时。

8.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根据培训日程,每天计8培训学时。

9.当年考取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折20个培训学时

10.如有以下情况,相应减免培训学时:教师脱产学历进修期间

每年减免72学时;教师休产假,休假当年减免36学时;“双肩挑”教师每年培训学时考核减免分之

11.培训授课教师的培训学时可酌情增加,每次培训最高不超过6学时。

12.未在规定中出现的培训项目,其培训学时由教师教发展中心与各教学单位(部门)协商确定。

三、培训学时的登记

1.参加校内培训时,教师使用“学习通”在手机上进行报名和签到,学习信息将自动记入个人成长档案。

2.教师参加网络学习、外出培训、实践锻炼、教学比赛或考取职业资格证书,需将相关证明材料补录到“学习通”个人成长档案中。

四、培训学习的考核

1.各教学单位每年9月上旬对教师上学年(9月1日-8月31日)培训情况进行审核,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成教师培训学时考核和认定工作。

2.培训学习表现突出的教师,外出培训优先考虑。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人事处,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指标。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日